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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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一年一度的“雙11”網購促銷季,消費者面對海量的促銷商品,有必要貨比三家、綜合考察。隨著“種草”“真實體驗”等概念興起,一大批“第三方測評”網絡賬號走俏,吸引不少消費者購物時將其作為決策參考。中消協16日發布消費提示,“第三方測評”可以提供參考,也可能因“跑偏”“變味”而誤導消費者,應理性看待互聯網促銷活動和商品測評類營銷信息。
關注“第三方測評”主體口碑信用
中消協有關負責人介紹,“第三方測評”通常是指未取得國家檢驗檢測資質認定及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組織或者個人,宣稱通過自身測試、測驗、體驗或引用對比專業檢測結果、分析調研數據、表達主觀使用感受等方式,對商品的質量、功能、設計、成分、服務、性價比等方面進行橫向或縱向比較,并將結果通過自媒體以圖文、視頻或直播的形式進行發布推廣。
一些“第三方測評”賬號主體的口碑信用不佳,不同平臺的博主對于同一款商品可能有著不同的感官評價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結論,同一博主在不同時期測評同類型相關產品時也有可能得出不一樣的結論。
還有一些“第三方測評”賬號發布的信息并非原創,均為網絡搬運或復制雜糅相關信息整合而成,可信度和科學性有待商榷。大量發布作品的“第三方測評”賬號背后,許多是不能承擔責任的自然人,讓輕信“第三方測評”的消費者在情感上受挫,在消費維權上也面臨難題。
因此,消費者在瀏覽相關測評信息時,對于評論吐槽意見較多、帶貨推銷傾向明顯甚至有失公允的,要及時搜索查證、自覺遠離;針對偷換測評概念、測評結果自相矛盾等涉嫌誤導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可保留證據向相關互聯網平臺和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依法主張自身權益。
留意宣稱測評方法
“第三方測評”信息吸引網友關注的原因之一是其基于普通消費者真實感受和視角,利用更加多元、細致、專業的測試、測驗、體驗等方式,向公眾多維度展示或推薦不同品牌、系列的商品和服務信息,承擔“試錯成本”,為消費者提供決策參考。
然而,一些“第三方測評”賬號披露的測評過程全靠主觀評價,缺乏科學的測評方法,無法提供真實可信的實驗憑證;一些博主、主播的點評話術充斥著“必入”“智商稅”“誰買誰后悔”“錯過等一年”等詞句,看似情真意切,其實套路深沉,不僅誤導消費者,有些還涉嫌不正當競爭或商業詆毀。
消費者在瀏覽有關“第三方測評”信息和推薦產品時,要留意查驗有關測評項目是否合理,測評信息或數據來源標注是否清晰,相關數據結論有無常識性錯誤或邏輯謬誤,還可以翻閱查驗該賬號作者往期成果、點贊情況和網友評論留言,綜合比較信息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警惕以科普分享為名行營銷帶貨之實
針對某些主播、博主推出的各類“測評紅黑榜”“必備好物清單”“避雷清單”等,應當多平臺、多渠道進行比較,客觀理性看待各類測評榜單和測評內容。
針對“第三方測評”主播、博主提供的引流優惠信息,特別是所謂“無腦購入”“家人們放心沖”等具有強烈情緒和引導性質的標題、口號時,消費者更應保持清醒。
2023年5月起施行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的情形外,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并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部分“第三方測評”賬號沒有把握好公正客觀和經營盈利的關系,為了商業利益變身流量代言人,以科普分享為名行營銷帶貨之實,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還有少數博主、主播和經營者偷換檢驗檢測指標項目概念或虛假展示檢驗檢測報告,更有甚者直接偽造虛假檢驗檢測報告,推銷涉嫌價高質次的仿冒、偽劣商品,一經查實均須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經營者以商業宣傳、產品推薦、實物展示或者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對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質量、價格、售后服務、責任承擔等作出承諾的,應當向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履行其所承諾的內容。
中消協敦促各“第三方測評”營銷主體,恪守公平誠信原則,為消費者呈現真實、有效、可信的消費參考信息。建議有關網購平臺進一步完善檢驗檢測報告適用和查驗規則,讓廣大消費者放心消費,提振消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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